你真正不理解的,不是律师,而是法治
如果你连“任何人都应该享有辩护权”都无法接受,那你不理解的恐怕不是律师,而是整个法律体系,甚至整个文明体系。今天你觉得律师在“帮坏人”,明天如果你被冤枉了,谁来帮你?
律师为“坏人”辩护,并不是为“坏”辩护,而是为法律辩护。法律的公平性不在于它如何对待“好人”,而在于它能否在面对“坏人”时,依然保持理性和公正。如果我们放弃这个权利,真正的无法无天才刚刚开始。
你大概不理解的是:“这个案子证据已经够多了,还要什么律师?直接判不就行了吗?” 甚至,“人都已经认罪了,还搞什么程序?”
听着有道理,但历史上有太多案例告诉我们:
“看似证据确凿”和“事实真的成立”之间,可能隔着一道生死鸿沟。
证据多≠证据对,证据链的完整性才是关键
我们总以为案件里呈上的证据是完美无缺的,但事实并非如此。警察会有疏忽,检方会有漏洞,甚至证据本身可能就是错的。“证据多”从来不等于“证据对”,更何况,很多时候,那些多到溢出来的证据可能根本就是假的。
所以,证据多不多不重要,关键是:
1.证据是否是依法收集的?(有没有刑讯逼供、伪造证据的可能?)
2.证据链是否完整、合理?(有没有“证据互相矛盾”的情况?)
3.证据能否形成唯一合理的解释?(是不是还有其他可能性?)
律师的作用,不是“胡搅蛮缠让坏人无罪”,而是确保这些问题被严格审查,而不是被情绪和主观判断忽略。
认罪了≠真的有罪,自白是最不可靠的“证据”
你可能觉得:“都认罪了,还用审什么?直接判不就行了吗?”但问题是,全世界刑事案件中,自白是最不可靠的“证据”之一。原因很简单:人的精神和肉体都是可以被操控的。
如果你被连续审讯40小时,几天不让睡觉,甚至被暴力对待,你会不会认罪?
如果警察告诉你:“你不认罪就判死刑,认罪还能活命”,你会不会认?
如果你未成年,被关在审讯室里,周围全是大人对你咆哮,告诉你“认罪就能回家”,你会不会认?
你讨厌律师给“坏人”辩护,其实你不满的,是这个世界没有按你想象的方式运作。你希望罪犯被立即惩罚,而不是通过繁琐的法律程序。但问题是,法律体系的存在,就是为了避免私刑。
而法律的意义,不是让所有人都满意,而是让所有人都能受到公正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