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赠与合同能无理由撤销吗
赠与合同在特定条件下确实可以无理由撤销,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能随意撤销。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较为严格。具体来说,无因撤销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必须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4.且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只有当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时,赠与人才能无理由撤销赠与合同。
二、
赠与合同撤销权条件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条件根据撤销的原因分为无因撤销和有因撤销两种。
1.对于无因撤销,其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必须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4)且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2.对于有因撤销,其条件则更为具体。
(1)受赠人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撤销权同样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
三、
赠与合同撤销法律效果
1.赠与合同的撤销权一经行使即发生效力。这是因为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赠与合同关系归于消灭。
2.具体而言,当赠与人在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时,赠与人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而当赠与物已经交付给受赠人后,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因失去取得赠与物的合法根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财产。如果受赠人拒绝返还,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