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担保人替还款后能让借款人还钱吗
当担保人替借款人还款后,确实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这笔款项。
《民法典》第七百条的规定,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这意味着,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后,可以在其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内,向借款人提出追偿要求,且这一行为不会损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
担保人追偿的范围是什么
,担保人追偿的范围主要涵盖其实际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
这包括担保人为了履行担保责任而支付的款项、因追偿而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根据担保合同或法律规定应由借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追偿行为均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三、
替人担保借款人无力偿还咋办
如果替人担保后发现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需要首先明确自己承担的担保类型。
1.如果是一般保证,那么担保人在债权人先就债务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并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也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替债务人偿还借款。
在追偿过程中,担保人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还款凭证、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以便在必要时向借款人或法院提供证明。
需要强调的是,担保行为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担保人在决定是否提供担保时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并谨慎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