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新房延期交付,经催告达到3个月未履行的,可以要求退房。
法律规定,经催告在3个月合理期限内不能按时交房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购房者可以解约退房。经催告在3个月合理期限内交房的,购房者不能退房,但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超期时间部分的损失。
法律规定,经催告在3个月合理期限内不能按时交房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购房者可以解约退房。经催告在3个月合理期限内交房的,购房者不能退房,但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超期时间部分的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