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萍律师
  • 专业律师
    律师职务
  • 4年
    执业年限
  • 江苏省/无锡市
    服务地区
  • 5
    案例数量
立即咨询
律师问答
  • 记录并确认已完成的工程量 共同测量:业主和施工单位应共同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测量,确保双方对已完成的工作量有准确的认识。 详细记录: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工程部位、尺寸、数量等,并附上相应的图纸和照片作为证据。 质量确认:在记录工程量的同时,还应对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进行确认,确保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 双方协商:合同是否需要约定保证金,通常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约保证金的相关条款。 信任程度:在没有预付款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双方对彼此的履约能力有足够的信任,也可以不设定履约保证金。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见,特别是在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项目中。 法律规定:虽然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统一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