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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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纠纷判决案例
发布者:安娜律师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人看过

            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9月10日,原告通过银行转账向被告支付彩礼118000元,双方于2021年9月14日登记结婚。 被告婚前未与原告有过同居生活,婚后原告虽多次请求被告与其共同居住,但被告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未曾与原告共同生活过。 2022年3月22日,双方登记离婚,从相识到结婚再到离婚,双方未共同生活过一天。且因给付被告彩礼,导致原告生活困难。 离婚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彩礼,但被告至今分文未还。     裁判分析过程      若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形,应当返还     判决结果      被告一次性返还原告彩礼106000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法官信息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