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某公司与美国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仲裁案
发布者:沈林伟律师时间:2025年02月05日 14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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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 BVI某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购货合同,BVI公司向美国公司销售一批价值14万多美元的化工产品。合同约定,双方发生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解决。货物交付后,美国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货款,余款8万多美元拖延不付。BVI公司几经交涉未果,于2013年2月委托李新立律师提起仲裁。经过审理,仲裁庭裁决美国公司支付BVI公司全部货款、律师费及仲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