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学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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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资平台跑路、开办公司注销,投资人维权案例
发布者:阳学周律师时间:2025年02月05日 827人看过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案情经过:

    田XX在2018年3月中旬通过网络V群接触到牛炒股平台,该平台及V群由北京XX公司开办,,该平台对外宣称牛炒股是撮合操盘手和投资人的线上合作交易平台,为交易双方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交易体验,具有操作便捷、超高收益、实盘交易等特点,北京XX公司多次联系田XX,宣称可以进行配资加杠杠,会扩大收益。田XX自3月30日起在北京XX公司的牛平台开始入金操作交易股票,并与北京XX公司及“投资人”在网络上“达成”《炒股服务协议》和《炒股投资人与点买人参与沪深A股交易合作协议》(见证据二),北京XX公司声称采用1比8的配资杠杆模式操作,田XX是点买人、购买股票的;北京XX公司安排投资人配资为田XX加大交易杠杠,所有买卖均通过软件对接实盘,买卖指令进入证券交易所。后田XX通过北京XX公司平台提示的方法以支付宝扫码入金,交易期间因亏损逐步扩大,田XX多次想收手,但北京XX公司根本没有进行风险提示和风险教育,其客服反而多次强调市场行情要来了,引诱田XX不顾交易风险、继续入金操作,至10月9日,田XX共计充值200余万元,提现180余万元,交易共200余笔,共计亏损人民币42万元,其中包括本金损失和高额手续费。田XX多次联系平台协商索赔被拒绝。

    办案经过:

    田XX通过熟人推荐找到赵律师,委托赵律师代理此案,赵律师最初在田XX所在地法院起诉平台要求赔偿,谁知诉讼期间平台关闭、公司注销,其还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声称双方之间存在网络合同,合同约定在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为此,赵律师又及时前往杭州仲裁委员会立案,后在2019年11月杭州仲裁委开庭期间,仲裁员积极做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赔偿方案,历经1年、两级法院审理及仲裁委裁决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